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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田县人民政府
关于加强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
二、村级农民技术员的名额分配
全县按每个村委会平均聘用3名农民技术员为标准,实行总量控制。我县有274个村委会,共聘用农民技术员822名(详见附表一),各乡镇确定具体每个村委会聘用名额可根据该村委会的人口、土地面积和主导产业发展的需要,在2—4名范围内自行调整、确定,并指定一名为总负责人。
三、村级农民技术员的选聘条件
1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遵纪守法,热心农业科技推广工作,服务意识较强,在农村生产经营中能起示范带动作用的村民。
2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,年龄在20—55周岁之间,在本村从事农业(包括林业、畜牧、水产、水利、食用菌等,下同)生产,经验比较丰富,技术水平较高。
3、符合以上标准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以优先选聘为村级农民技术员。
(1)获得农民技术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《农民技术资格证书》的;
(2)当地种植业、养殖专业能手或种养专业大户,愿意承担技术服务和生产管理等工作的;
(3)曾获省级、市级“十佳农民科技示范户”、“十佳青年农民”等荣誉称号;
(4)具有大、中专技术职业院校、农林水技工学校、农广校、农函大以上普通高中毕业学历的。
4、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般不宜兼任村级农民技术员,个别村因实际情况特殊的,经县农办审批后,可予以聘用。
四、村级农民技术员的选聘程序
各乡镇要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按照“县评、乡批、村聘”的程序认真做好报名、公示、审批、聘用等工作,确保选聘工作有序展开,具体要求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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